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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在49路车上亲眼目睹的一起打架未遂事件
日期:2009-11-10 | 分类:梦幻空花 |
前言:本案发生于2009年11月10日早9点的49路公车上,尽管位处四川成都,但当事人皆以普通话进行交流,若读者能自行以标准普通话念诵对白时加一点东北味或山东风,口感更佳

当事人共三位,其一身材高瘦,自携召唤兽一名,另一位则相对矮壮——说矮其实也比我高那么一点点,囧——争吵的起源已不可考,只知道在我欢天喜地的等到一个座位刚坐下来没几分钟,后排就传来矮壮兄很嚣张的说:“这是公共场所我不跟你吵,有种下去打一架!”语罢,自行走到车门前站定。
高瘦弟顿时就来了精神:“跟我打架?你活腻了是不,挑到我头上?好啊下站就下车教训教训你……”等等极富豪情壮志的PK专用词汇,一听就觉得是个打架斗殴的好手,让我对他们的战斗充满期待,连手机都摸出来准备及时拨打120帮他们后顾无忧了。只不过慢慢慢慢我听着,好像他的战斗宣言经历时间也太那么长了点,要说公车后排到车门也就三五步而已,咋能说上半分钟呢?扭头一看,哎哟喂不得了,一个身高175以上体重至少130的青年汉子,居然被他那身高不足 160体重疑近100的GF抓住两臂死死按在原地没能上前一步!我顿时热泪就那个盈眶了呀,共和国60年坚持不懈开展妇女工作的成果在这一刻得到了完美的体现!中国当代女性在体力上已经完全能压制同龄男性!真正的男女平等就在眼前,美国人权报告你给我去扑街吧!!!正所谓:人间自有真情在,谁说女子不如男!
切不说高瘦弟在其GF的淫威下拼命挣扎反抗而嘴里依旧不屈的放出对矮壮兄PK的必胜信心有多感人,矮壮兄一站到车门口就开始老僧入定,再也没理过高瘦弟。我琢磨着,高瘦弟看着这么柔弱连个MM的力气都不如,换了我听到他老啰嗦肯定会忍不住冲上去揍他一顿,便宜不占白不占啊,咋矮壮兄这种武力值看起来很高的汉子就忍得住他的言语挑衅???——比如高瘦弟后面来了句“你再叫一个让我一挑二”这种让我都想毛遂自荐加入二这一方的满怒必杀。结果细细观察,原来他戴上了耳塞orz 当然有没有把音乐放大声得听不到高瘦弟的说话这就不是我所能知道的了。
车过新南门,矮壮兄下车,高瘦弟嘴还没停,尽管这时候用不着挑衅了——话说他GF的体力真强悍,把个身高175以上体重至少130的青年汉子满血满怒压制3分钟,这才是King Of Fighters!!!我一定要注意别让自己GF拜她为师——可是他还在发送战斗宣言,当然矮壮兄作听歌状,站在站台上都没正眼看他。直到公车驶进隧道,高瘦弟终于停了嘴。
这事还没完,车刚出隧道,也许是重新沐浴在自然光之下让高瘦弟热血再次沸腾,以至于他情不自禁的对身处他背后方向一公里开外站台上的矮壮兄发出最后一句爱的呼唤:“孙子(zei发平声),今天算你运气没教训到你……”俺忍不住偷偷笑得那个肚子痛啊~~~~~~~~
我说弟娃子,你裤裆里头两颗睾丸分泌的雄性激素不是给你养鸟或制造舌头勃起用的,要把它用到拳头上才是个汉子!要么就去打一架,要么就闭嘴吃闷亏,只懂得讨点口头便宜,太难看了。
——PS,鉴于本人糟糕的记性,高瘦弟的原话基本上记不住了,可惜了他精彩万分的发挥,能刺激得我个路人甲在一旁听了都能写这么长篇文,可见他的语言艺术之精妙了。回头发本地论坛上看有没有同路人士能给补完对白。 -
早上等公车的时候突然想起没带手机充电器,掉头折回去拿,路过楼下公车站的时候看到站顶有人在检修,一低头,地上有个脏兮兮的女式钱包……
正好三天前和GF充完公交卡出门的时候给小偷拔了她钱包
—— 后来我们回去找的时候迎面碰到三个明显就非善类的新疆小伙子,俺没敢冲上去PK……于是我就以为,该不会是这帮人拿钱以走后随手把钱包扔到车站顶上,今天检修时才给工人清理下来的吧?拣起来一翻,里面n张卡,顿时就以为是GF丢的那个,马上喜滋滋的call她。结果她劈头就是一句“我的旧版身份证在里面没有?”俺却从里面翻出个90后MM的新版身份证orz
这东西得咋处理?钱包里也没有她的联系方式,难道俺应该交给警察叔叔?
其实我想,应该由派出所来组织一个完备的遗失身份证归还网络,所有拣到的身份证交给他们,然后由他们出门,向银行网络调出该身份证的最新联系电话,通知领取。现在办银行卡的时候十有八九会填手机号,所以这个思路是完全可行的。把通知领取身份证的手续费替换掉补办身份证的这一块,也不会影响公安局的收入么。
想起两年前在成都丢了身份证,逼得我特地回无锡去补办的经历,真是悲剧啊。不过那时我好歹还有张旧版身份证没过期,还能打飞的过去,这次GF连备用的旧版身份证都掉了,想补办还得坐十几小时的火车,只好预先同情她了=_= -
挑战极限!用TabletPC在车上画CAD
日期:2009-08-12 | 分类:梦幻空花 |
平板模式没键盘,好吧我开虚拟键盘、开所有的工具条,习惯了就好;
笔上的右键不顺手,好吧我右手拿笔左手按机身侧面的确认键替代,双手配合也不比两根指头差;
没滚轮是个闹心事,好在从CAD14时代过来的人,重新用回默认工具条里“缩放”和“返回上一视图”也不算很别扭;
唯一遗憾是画图时没想到利用好滚轮,把ESC和空格映射到上下两个方向上会更有效率。
嗯,开启全新绘图模式以后,效率只有平时的20%不到,练熟了也顶多只能达到50%。不过赶时间,在汽车狭小的后座上别那么高要求,总比用扭曲的姿势去挤屏幕盖和鼠标位置强按。况且,用平板才显出耍帅啊~~~
回家了找个无线键盘配合这模式看看能不能再提高点绘图速度,成天鼠标键盘的摸着,用得手腕都要断了……过后我觉得自己真无聊orz
补几张图以供联想 -
原来曾轶可的歌很对我胃口的
日期:2009-08-03 | 分类:梦幻空花 |
最早听说曾轶可是在哥们家里,他老婆看快女的时候提到曾哥说这孩子多半有背景才能一路杀到现在,那时刚发生包小柏离场事件——话说,要不是这事我大概还不知道包小柏是谁……
不过本着文艺青年对选秀节目和胡滥台品味的一贯BS,我都懒得去费心研究,人云亦云的跟着喊曾哥一起黑她吧。兄弟我一天赶着吃饭加班谈恋爱上论坛下盗版抽空还得去关心手里300张CD今天听哪张,实在没空研究曾哥到底是假爷们还是芙蓉王的亲戚啊。
某天有人在论坛上贴了这个视频,标题是《原来曾哥的最天使可以这么好听》。接着又有人贴出曾哥自己唱的版本,我才终于第一次听到她唱歌。
听完一对比,俺当即就转换立场了!此后就开始和人在帖子里打起了口水仗……毫无疑问,包小柏觉得曾轶可不行,那是他自己水平不够,大概除了跟在领军人物屁股后面做点流行乐,他也没什么音乐上的分辨力了。
发表于 2009-8-3 12:59
回复 #32 christyyu 的帖子好吧我也是第一次听到她原唱。这下看法彻底改变了,我以十二年摇滚爱好者的身份判定,曾哥唱得比顶楼的那兄弟更有意思。
说好听的话,当然是顶楼更好,但他一辈子也只能唱唱流行乐和别人写的口水歌,没有什么发展前途。像他这样水平的人,中国一抓一大把,不稀罕,无特色,没价值。曾哥不一样,如果这首歌真是她自己的写的话,那么配合她的嗓音和唱腔,未来可期待性至少会比普通流行乐歌手高一点。
嗯,走调是走调,唱快了还跟不上自己的节奏,这些都是硬伤,不过那不是重点,重要的是,单听前一分钟,要说谁给我的感觉更好?我挺曾哥
曾哥不该上这种选秀类节目的,要是走酒吧演奏路线来锻炼锻炼,说不定过不到一年就会成为文青们的最爱。你看,她满足了一个另类歌手的所有条件:不漂亮,走调,自己写歌,无视大众,微笑里带有一丝羞涩的腼腆。毕竟一个比赛脸蛋身材和卡拉OK水平技术的比赛,你不能指望观众去寻找这以外的乐趣。发表于 2009-8-3 14:00QUOTE:原帖由 男巫 于 2009-8-3 13:16 发表那么你只好认为我就是在侮辱正常人了
如果把歌者分成两类,一类是正常,一类是非正常,那曾轶可确实值得支持。
但是个人认为非正常歌者也应该分成两类,一是超凡脱俗的好,一是超凡脱俗的差,前者让人得到意料之外的愉悦,后者给人意料之外的不爽,如果把两者混同一类,都称做有意思,那我觉得这是对正常人的侮辱。
如果正常人都能喜欢,哪还会有所谓的小众音乐呢?曾哥唱功是很差,但是她唱歌听起来比顶楼的胖哥哥有味道得多,嗯,用一个很俗的词来评价吧,诚意,翻唱的版本没诚意也就没共鸣。
你所谓的非正常歌者分类毫无意义,音乐只有两种,真诚的和不真诚的。我可以忍受曾哥长得丑唱歌走调连自己弹的节奏都对不上声音像弹棉花,只要她唱的是自己 的歌我就会给她鼓掌,但是我就是讨厌顶楼那种居高临下用主流垃圾音乐的派头告诉别人“你就得照我这样主流下去才能被大众接受”的态度。
发表于 2009-8-4 13:14
回复 #49 男巫 的帖子
唉,说不清楚的。所谓的诚意啊味道啊什么,都只是为了找个词来形容我听到她唱歌时的那种感觉,你一定要我将之具象化的说清楚,那就很没劲了。
这么说吧,唱歌时的精神状态决定了所谓的诚意和味道。我喜欢的歌手,唱歌时都漂浮在自己的宇宙里绽放自我的光热,而非盯住周围观众的表情不断调整改变自己 的每一次发声来刻意讨好他们。我喜欢这个女孩儿有些懒懒拖沓的唱腔,喜欢那种随意自由拉长的节拍。当然我和你一样认为她不适合上快女这种选秀节目,但区别 在于你认为她降低了快女节目的品味,而我认为快女的品位本身就太低了你一搞创作的何必跟帮唱惯口水歌的掺和——最后这句话有没有激怒全国上亿湖南台观众? 啊哈哈哈哈~~~~~~~~~~~~~
发表于 2009-8-7 00:58
我不认为这些歌她写不出来,单从歌词看,很符合她这个年龄段的女孩思想,旋律的话,琅琅上口,换言之就是够简单谁都能哼哼,那么谁也可能写得出来。至于五 音不全,嗯,我觉得这只是一个表达方式的问题。这世界上有很多学绘画时受尽嘲笑的无天赋者,遗憾的是他们中间出了个梵高……当然拿曾哥和梵高比也太看得起 她了,但你得明白,很多时候你心里想的东西是一回事,等自己表达出来以后却变成了另外一回事,所以不存在什么唱得差写的歌也就烂的神奇观点。这个理论发展 下去,任何一个优秀作家,首先就得成为多重人格的神经病。
也许这个女孩子的确有你们说的五音不全的问题——请原谅我这个连别人唱歌跑调都听不出来的伪摇滚青年罢——但是她的表达方式很合我胃口,粗糙,简单,身边随便找个人都能唱的出来,对我而言比虚伪的流行乐好上十倍。
发表于 2009-8-7 10:00我可没拿她和梵高比,只是用梵高的例子来说,很多东西开始是不为大众所接受,直到欣赏水平的变迁才能看出好来。你以为梵高生前很受好评么?跟曾哥现在一个待遇,全世界都在嘲笑。我也没说她到底有多好多好,只是告诉你们她并没有你们所认为的那样差。
挺曾哥的评委都搞过摇滚,贬她的都是传统流行乐领域的,这难道还不能说明什么?说白了,两种音乐理念的冲突。摇滚的本质是唱出自己内心的声音,无论那种声音会给别人带出多大困扰;而流行乐的本质则是唱出别人喜欢听的声音,无论这种声音会给自己带来多大的困扰。 -
不开心的时候,你会想做什么?
日期:2009-06-22 | 分类:梦幻空花 |
注意,是“想做”,而不是“去做”。
有本让我爱死的小说替我说了出来:“那么你无聊、寂寞、伤心的时候,还可以干什么?”
“找一处又高又宁静的地方,然后张大眼睛跳下去。”
“不会摔死吗?”
“不会。风会托着我的翅膀。”从某个时候开始,我给自己选的名字叫falle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