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以极缓慢的速度阅读《我们的迷茫》,美国人艾温·辛格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平均下来一天一页不到,到现在为止仅仅看完了第一章《生命的意义——换一种方式提问》。不得不说,这几年刻意的改变心境,虽然让我平静下来,却也变得迟钝,生与死间的困扰固然益发减弱,却也越来越难以静心去看完一本书。
辛格写道:“大部分乃至全部生命意义的模式,都源于某个具体的有机体对它的客观环境所做的或多或少创造性的回应。既然客观环境包含着另外一些生命,因此,意义的创造就可能是对其他生命觉得有意义的东西的一种反应。”
恰好这阵子铺天盖地的地震新闻,以及网民们对于灾区现场文字图片的种种回应, 让我能从中得到一些结论。
无论生命在每个人眼中有着何样主观客观的意义,但究其本质,无非还是延续和传承罢了。所谓具体的意义,其实只是被“思想”所迷惑之后的逻辑疑问。如老子所言, “五色使人目盲,五音使人耳匮,五味令人口爽。”感官固然使人沉迷,思想却更令人蒙蔽。沿着被前人与社会共同价值观影响过的思路思考下去,生命的意义便成为了一个永远没法让人得到满意的疑惑,人类可悲的局限,注定让自身无法超越思维之上。逻辑的力量要求我们找到解决一切问题的完美答案,这答案一开始就在眼前,却被我们当作基石放在了灯塔下那块最黑暗的地方。
很多人喜欢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作为一种理想的道德憧憬:“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那么,细细思考下去,为什么儿童的不幸遭遇会比成年人更加触动旁观者的同情?为什么尊老会成为爱幼之外的另一个基本道德准则?——这涉及到两个方面:种族延续的需求,和个体期待自身衰老后的安稳生活。
按进化论观点,生物总是不自觉的通过优生法则来取得集体进化优势。纵然在道德观控制下,人类不可能像动物那样直接把不利进化的幼体淘汰,但也会下意识的,避免对儿童施加伤害,减弱他们成长为不健全个体的可能性,从而影响到族群整体实力。另一方面,人内心对于自身失去劳动力后生活不继的担忧,也促成了对衰老个体的社会性保障——如果敬老能成为群体规则的一部分而被推行下去,那么现在执行敬老的人,也就可以放心自己的未来。儿童代表了族群未来的发展可能性,老人则体现出族群现阶段的供养能力,越强盛、社会结构越合理完善的族群,对老弱的保障也就越可信赖。“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背后,潜藏着“被人施予不欲”的恐惧,人都害怕被伤害和遗弃,所以在每个人的潜意识中,尊老爱幼便近乎本能的被视作“善”,自己去实行、也要求他人遵守的善。
除此以外,除了物理上的种族延续,精神传承也是人所追求的目标。无论谁都有名垂青史的愿望,就算不能留名于史,亦盼望留名于人。即使是刻意违抗社会规则,体现出“恶”这一面的罪犯,也会下意识的留下某些信息在犯罪现场,借此达到对其他同类的潜在影响。或许会有人不在乎自己有没有后代,但没人能够忍受彻底默默无闻的消逝。无论是试图给别人记忆里留下印象,还是找寻思想的接班人,都是希望自己的生命存在印记能够超越肉体,尽可能长时间的流传下去。所以我曾经认为,人其实是活在别人的记忆里的——主观上的自我存在,其核心目标,就是在客观世界里努力刻画出这个“存在”的痕迹。
综所上述,既然生命的意义从本质上说只是为了血脉或精神方面的延续,那么实际上任何行为都是通向同一结果:被他人记住。反过来想,既然做什么都是为了这一结果,那么对于一个不在乎影响范围大小的人来说,做什么或者什么都不做,都不会有区别了。唯一无法肯定的是,我得出这个结论的出发点,到底是因为虚无主义的世界观,还是仅仅出于天性惫懒。但无论如何,不再执着于找寻某个让我感受到存在意义的人或物,终究是件好事。从多年前认为“继续活着是因为没有需要立刻死去的理由”,到现在觉得“活着总比死掉更有益”,也算一大进步罢。
接下来又想到一个很吸引人的话题,轮回。不管信或是不信,却也无法否认在内心深处对于“自我”不灭的渴望,还有什么延续会比自我的长久存在更令人向往的呢?但是,按照我们对轮回的定义,它先天上就是一个悖论——作为自我的基础,是性格,性格源自记忆,轮回之后记忆和性格全部被抹去,剩下的灵魂本质不灭,那又有什么意义了?就如一个永远不会再记起过去的失忆者,我们会认为这是他的新生,可换言之,过去的他已被认为死了。既然旧有的“自我”消亡,那么重新复活的“新我”,对于“旧我”又有何价值可言?今世欢娱今世休,不忍离歌催白头。我们在虚空中追逐无望的幻影,其中最大的一个泡沫,就是以为自己还能换一副身躯存在下去。
——刚才记起了弗洛伊德对于“自我、本我、超我”的定义,如果纳入这套理论系统的话,本文逻辑会更简明清晰些。换个时候再重写一次吧,就当先发个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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